2016年9月30日,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央行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关于个人银行账户实行分类管理的新政正式实施。同一人在同一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Ⅲ类户;同一人在同一家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为配合监管部门打击电信诈骗,防范、堵截异常账户开立及使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资金账户安全。
广发银行苏州分行运营条线及时组织一线员工对新政进行学习,并认真学习总行整理并下发的新规实施前后个人及单位结算账户相关问题应答的话述指引,要求网点在新政实施当日起,严格按照话述要求应对相关客户投诉,做好客户解释与疏导工作,减少客户因新规实施引发的投诉,维持好对外良好的服务形象。
新政实施当日分行志愿者便及时到结对的彩香一村南社区为居民对新政进行解读。两位志愿者代表以场景对话的形式,为大家解读了Ⅱ类、Ⅲ类个人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如何正确使用Ⅱ类、Ⅲ类户。期间居民针对新政还咨询了很多大家关注的问题,如:什么叫Ⅰ类户?什么叫Ⅱ类、Ⅲ类户?什么叫做一人一户,具体如何规定?一个账户在全国不同地方使用是否收取手续费?我要开户,新规定有什么变化?等等,工作人员都一一耐心做答。